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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茂名市启动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22:21:02

  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14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5月26日,茂名市教育局在茂南区袂花镇中心幼儿园举行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乡镇(街道)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镇彪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学前教育宣传月正式启动,茂南区教育局局长陈铁平同志致辞。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学前教育教研员、资源中心及高质量共同体幼儿园园长共计160多人参加了活动。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幼儿园园容园貌,观摩了幼儿园自主游戏活动。

  张镇彪同志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涵盖了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办园规范、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以坚持儿童为本理念作为立法原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各地要深刻认识学前教育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

  张镇彪同志强调,要以“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提高站位,加强对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要充分把握学前教育法的价值导向、核心理念、基本法律关系、主要职能作用和基本法律约束等内容,积极利用本地媒体资源和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要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法落地见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要聚焦镇街学前教育一体化资源管理中心、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及有关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切实肩负起“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使命担当。三是要依法办园,守住法律红线。幼儿园要坚持科学保教,杜绝一切违反儿童学习与发展规律的行为;教师应当坚持科学的保育教育理念,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家长应当积极加入学法、懂法和用法的队伍中,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加强家园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陈铁平同志在致辞时表示,茂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持续加大投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实现了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发展。茂南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和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茂南区袂花镇中心幼儿园及高州市金山街道中心幼儿园作了镇街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经验介绍,茂名市第二幼儿园及化州市下郭街道贝乐幼儿园作了高质量共同体经验介绍,为乡村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学前教育教研员吴艺红对高质量共同体经验介绍进行了点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科长江流勇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现状对学前教育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资源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

  我市学前教育进入了一个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市在建镇街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共18个,省级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共14个,投入建设资金2100多万元,从资源共享的机制创新,到城乡协同的生动实践,再到‘以儿童为本’的深耕细作,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得到持续的提升。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规政策,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展示我们在学前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让更多的人了解学前教育、关注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为幼儿的美好童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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